新利(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德为公司生猪屠宰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3-09-08 顺控集团 A-A+

1. 采购条件

德为公司生猪屠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ZCGZB2023-020)已具备采购条件,经批准,现对该 □施工 □货物 þ服务 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2. 采购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 生猪屠宰服务

包号

名称

拟月屠宰量

(头/月)

单价最高限价

(元/头)

成交供应商家数

备注

01

第一生产线

22620

18.62

1家

实际屠宰量按采购人实际需要为准

02

第二生产线

16380

18.62

1家

项目:

□计划工期 □交货期 þ服务期  24 个月,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年期届满(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时间执行)

□建设地点 □交货地点 þ服务地点 位于 佛山市顺德区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þ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如下:

 从入猪后开始、赶猪分栏、宰前管理、生产过程、出货、清点(包括但不限于生猪产品、滑轮扁担)的所有工序。保证按生产线规定的程序操作,全过程有充足的熟练工作人员待岗。具体要求按照比选文件要求

þ其他:

1、每个子包的成交供应商为1家

2、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对本项目的任一子包或全部子包进行投报,并按所参与的标包分别提交响应文件,但只能获得其中一个包组的中标资格,先获得01包中标资格的不能获得02包的中标资格。本项目按01子包→02子包的包号顺序进行开标、评标

3、月屠宰数量仅为采购人根据过往经验所暂估的数量,具体数量按实际发生的需求量为准

4、详细采购要求及需求请参阅比选文件中项目采购需求内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þ1)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þ2)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þ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þ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应当具备                             资质。

□(6)项目负责任人应当具备                   资格条件。

þ7)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供应商自2017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同类项目的1个业绩(指生猪屠宰服务)。

□(8)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

□(9)在人员、专业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þ10)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þ11)其他要求: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投标、取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③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申请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⑥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申请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⑦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⑧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⑨其他禁止情形         (如有关信用信息要求)      

3.3 本次项目 □接受 þ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的补偿(如有)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供应商的技术成果 □给予经济补偿 þ不予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依照下列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5个工作日)

从北京时间 2023  09  08 日起至2023  09  15 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2 获取方式

□在               平台下载比选文件,下载路径为            

□①浪潮平台:供应商在完成注册登记后,可登录顺控集团浪潮电子采购系统获取比选文件。

□②优盟平台:待定。

þ 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顺翔路20号201【太昌中心二楼】)购买比选文件

5.3 交纳比选文件工本费

□不收取。

þ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以现金、支付宝或微信形式收取,售后不退(如供应商需开具报名费发票,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后10个日历天内将开票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771781899@qq.com),超时发送或未发送开票信息的将不予受理)。

5.4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供应商授权报名委托书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5.5 联系人

供应商在购买或领取比选文件时务必填写本次采购业务的联系人,在采购过程中若有相关信息,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5.6 平台客服电话

供应商下载比选文件失败或遇到其他平台系统问题请拨打客服电话        联系咨询。

□①浪潮平台:何先生13826017035。

□②优盟平台:待定。

6. 响应文件的提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3  09  25  09  30 分(北京时间)。

6.2 递交地址

□上传至                平台。

□①浪潮平台:供应商须在顺控集团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响应。供应商只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方可参与报价文件的提交;如供应商未在规定内响应或未响应的,则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本次报价的资格;响应成功的供应商,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比选邀请函的有关要求,采购人无需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合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②优盟平台:待定。

þ指派专人送至 佛山市顺德区观绿路四号置业广场1号楼16层开评标1室

7. 其他

7.1 注册、登录(适用电子采购,本项目不适用)

本项目通过          平台提供供应商注册、购买比选文件、下载比选文件、递交响应文件、澄清说明及补正等功能。供应商须访问xx       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等有关操作,平台登录方式:

                          

                          

□①浪潮平台:供应商须在顺控集团电子采购门户网站(http://61.145.96.158:3334/index.htm)进行注册登记(如已注册成功,可忽略)。顺控集团招投标网站注册路径:“用户登录”-“注册新用户”。具体注册方法请供应商参见顺控集团招投标网站-供应商园地-下载中心-操作手册。

□②优盟平台:待定。

7.2 响应文件递交注意事项

þ7.2.1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2.2供应商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      平台进入响应文件递交页面。供应商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符合平台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上传未成功,采购人拒收响应文件(平台自动关闭上传端口)。采购人温馨提醒,为避免近响应截止时间网络拥堵,建议供应商适当提前上传时间。

7.2.3为防止解密失败,允许供应商递交密封的电子媒介作为备份文件。

8. 关注事项

8.1 注意事项:本项目为企业自主采购,资金来源为非财政性资金,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畴。

8.2 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佛山市顺德区德为食品有限公司”所有,未尽事宜,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执行。

8.3 供应商均须对本项目一切资料进行保密。

8.4 递交响应文件少于拟选定成交人数量三倍时:可照常进行。

 

9. 联系方式

9.1 采购人: 佛山市顺德区德为食品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藤湖路101号之六

   编: 528300                    

人: 李小姐                    

   话: 0757-28852756             

 

9.2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公章)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翔路20号201(太昌中心二楼)

   编: 528300                   

人: 聂小姐、梁先生           

   话: 0757-22330608、22330609  

电子邮箱: 771781899@qq.com        

 

9.3 监督机构: 广东顺控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联系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和社区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13层

   编: 528300                       

人: 王先生、胡小姐               

   话: 0757-2266711413690622008  

电子邮箱: gdskctjsb@shunde.gov.cn      

 

 

 

佛山市顺德区德为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3  09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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